问题 | 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需要由职工本人提交其个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本,并且按照相关提取要求,依据支取的住房公积金用途,准备相应的证明文件。
接下来,职工可以前往所属的工作单位领取并如实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在该申请书上加盖单位的留档印鉴章。 2.取得上述所需文件后,职工即可携带这些资料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前往职工住房公积金存缴银行所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业务申请办理。 3.公积金管理机构将对职工所提交的提取申请及相应的证明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核和判断,以确定职工的提取请求是否符合当地政府制定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政策规定,同时还要核查职工提供的证明文件是否真实合法。 4.经过严格的审核后,如果发现职工提出的提取请求符合当地政府制定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那么公积金管理机构将会予以批准。 在此过程中,职工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求,都可向公积金管理机构咨询了解。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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