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住房维修基金的缴纳时机将依照多种实际状况来决定:通常情况下,业主应于所购房产交房之前缴纳相应的房屋维修基金。
对于首笔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可选择直接向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为办理。 若选择后者,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自接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依法将代收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用账户中。 在某些设有业主委员会的房地产项目里,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该委员会集中收取并进行合理的管理。 当完成相关税费支付及房屋产权登记手续之后,还需要再次缴纳维修基金。 在此,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购置新房时必须缴纳这部分费用,否则将会给业主带来极大的权益损失。 关于具体的缴纳时间安排,可能会因为地域差异以及开发商的具体规定有所调整,建议向有关部门或者开发商寻求详细信息以确认准确的缴纳期限。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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