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屋确权写谁的名字最好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农村房屋确权可以写所有产权人的名字。多方共同出资建造房屋的,可以在房产证登记上多个人的名字。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一般情况下,产权人一栏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共有人一栏人数不限,该房产可认定为多方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八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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