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调解书房产过户流程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院调解书房产过户流程为:当事人提供的生效判决书、调解书作为房屋登记的证明文件,在房产登记机构进行过户登记。若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按照民事纠纷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由人民法院出具司法文书,要求登记机构协助执行。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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