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按揭合同丢失了可以补办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屋按揭合同丢失了可以补办。根据相关规定,房屋按揭合同丢失后,当事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到贷款行、开发商、房管局复印合同原件,也可以去房产抵押部门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补办。如果在没有办理按揭前就已丢失贷款合同的,可向各方声明合同作废,待三个月到期后,再携带相关证明注销原合同,签订新合同。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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