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置房产权属于户主的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安置房的产权并不一定就属于户主。
安置房的产权主要是根据安置房登记簿上登记的产权人来判断的,安置房作为不动产,物权转让的公示要件就是登记,就是以不动产登记簿上登记的为准,所以,户主并不一定就是产权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 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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