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集资房的风险隐患 |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 解答 | 
 
律师解析:
 
集资房的风险隐患: 
1、集资房多为村委会与开发单位合作建房; 2、集资房无正规楼书; 3、集资房无正规预售合同; 4、集资房房产证多由村委会自行印制; 5、集资房多未补交地价; 6、集资房遇拆迁有风险为毛坯房,少数有简单装修。 9、集资房从单体楼向小区发展; 10、集资房自有配套不多。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严禁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以补交土地出让金等方式,变相进行商品房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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