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护理费和护理人员误工费的区别是什么?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
解答 |
因身体受伤的劳动者需要长期调理身体甚至往后不能在生活的情况,就关乎到一个护理费和护理人员误工费,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呢?对于劳动者来说这两者有什么意义呢?下面我们就来看下小编是怎么对这两者进行讲解的: 一、护理费和护理人员误工费的区别是什么? 护理费和护工费护理费是指生活需要特殊照顾或无法自理的人,如住院病人,或在家因疾病日常生活不便,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二、误工费计算方式: (一)、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二)、无固定收入的: 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计算方式: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 护理费=误工费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 护理费 = 当地护工同等级劳务报酬标准乘护理天数(最长不超过20年)乘 护工人数(原则上1人,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以上便是小编对于护理费和护理人员误工费的解释和介绍,这两者需要视乎情况而定,有些情况下这两者是不一样的,费用的计算和规定也是不一样的。希望以上答案能帮到你们,如果需要更专业的介绍请咨询相关的专业律师。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