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屋的业主应该要在交房前缴纳房屋维修基金。首期的住房维修资金,房屋的业主可以直接存入到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相关专户,也可以委托当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为支付维修资金。如果是委托当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为支付维修资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要从收到住房维修基金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将代付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到住房维修基金专户。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八。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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