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权的原始取得有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物权的原始取得又称物权的固有取得,是指民事主体非依据他人的权利及意思表示而直接依据事实行为取得物权。善意取得、添附、时效取得、先占、拾得、发现、劳动生产所得、孳息等为物权的原始取得。
【法律依据】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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