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五荒地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五荒地是对非耕地或林地及建筑用地等土地的统称。
有两种情况,在北方一般是指: 荒沙、荒山、荒沟、荒滩、荒坡,在南方可指: 荒山、荒坡、荒沟、荒滩、荒水。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 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 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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