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不得拍卖的情形有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地产不得拍卖转让的情形,在法律上是有比较明确的规定的。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房地产是不能拍卖转让: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没有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土地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用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 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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