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两个买受人如何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出卖人一房二卖,两个买受人都没过户,并都起诉主张房屋产权的,可以先从预告登记确定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人。
按规定,出卖人申请预告登记的处理如下: 1、先签订了合同的买受人办理了预告登记,那么该买受人可以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2、先签订了合同的买受人未办理预告登记,后签订合同的买受人去办理了预告登记,那么后签订合同者可以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不过,后签订的买受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出卖人与其他人也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那么又继续签订买卖合同的,会导致合同无效。 其次,如果两个买受人都未过户,也未办理预告登记,那么,在处理一房二卖问题时,通常是给返还房款并赔偿差价损失等。 但是,因为双方都不放弃房屋,并都主张办理房屋过户的,法院会综合履行合同的情况,从以下几个因素考虑: 1、先签订合同者优先; 2、付款较多者优先; 3、实际占有房屋者优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