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有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对“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征税。
(2)土地增值税既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也对转让地上建筑物及其它附着物产权的行为征税。 (3)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不予征税。 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行为主要包括两种: ①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人将房产、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者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 ②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
法律依据: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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