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租房电器坏了维修费谁来出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租赁房屋内所含电器设备发生故障需进行修复的相关费用,通常应由出租方负责承担。
在租赁期间,若租赁物需要维护修理,承租方有权向出租方发出合理通知要求其在特定时间内及时处理。 如出租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维修义务,承租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亦应由出租方承担。 为确保维修完成后承租方使用租赁物,对于因为维修导致的部分时间无法使用或增加成本等情形,出租方应当公平公正地适当减少相应租金金额或延长租赁期限。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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