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押金怎么规定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租房的押金问题,特需注意以下几点重要的细则:
1、订金与定金有着本质性的区别,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项基本法律法规,当事人可取得一方可向对方支付定金作为保证债权的条件,待到债务人履行完毕债务义务之后,定金应该被抵销或者取回; 2、订金不可退换,它是预先支付价款的一部分,并不具备保证之性质。 若收取订金一方未能依约履行,交付订金一方仅能请求偿还订金而已,且其中不能包含双倍返还的诉求; 3、当支付租赁押金时,双方应对达成租赁协议至合同期结束的时间加以明确。 若房屋设施并无损坏情况,则双方应在租赁期限满之后的数个工作日之内进行确认,保证押金如数退还。 这样就能规避因房东以房屋设施遭受破坏或其他借口为由扣除租户押金的行为,从而避免给租户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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