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店铺合同到期拆除,应如何进行赔偿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若合约经已届满且按照其约定内容执行,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可能无法获得任何形式的赔偿;
然而,在另一方面,若合约尚未到期便遭到拆迁通知,导致需要撤离,您有权主张相关停产停业损失以及其他合理补偿。 当涉及到拆迁租赁房产时,一旦出租人和承租人解除了租赁关系,或者出租人为承租人提供了适当的安置场所,则拆迁方应对出租人给予相应的补偿。 反之,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对于解除租赁关系仍无法达成共识,此时拆迁方必须采取产权调换的方式来解决。 在这种情况下,产权调换的房屋需由原先的承租人继续承租,而出租人也理应与承租人重新签署新的租赁合同。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本条法规所坚守的基本原则,便是在处理中不仅要充分考虑到房屋所有者的权益,同时也要照顾到房屋使用者的利益。 由于与租赁方不同的是,他们并非真正的房屋所有人,因此,他们在此次拆迁过程中所能获得的补偿主要是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以及搬迁的相关费用。 若是租赁合同对于拆迁过程中未来补偿的分配已有具体的约定条款,则须根据这一条款约定行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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