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民法典是否允许房屋短租 |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中,短期出租房产并不属于违法行为。 
关于房屋租赁的期限问题,可以通过双方自主协商来确定,但最长时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出该年限的租赁协议将不受法律保护。 每一次签订的房屋租赁合约中所约定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二十年,而当房屋租赁期结束之后,如果当事人继续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则该新合同的租赁期限从重新签订之日起也同样不能超过二十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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