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客搬走但未交物业费该如何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租赁协议中未明确规定承租者应当承担物业费用的款项,则承租者无须负担此项费用,应由业主自行承担。
反之,若租赁双方已经达成共识,指定由租户履行支付物业费的责任,但租户在离开后刻意逃避缴纳,则该物业费用亦应由出租人负责补齐。 业主应对物业费用负有连带缴纳责任,不得因此理由拒绝支付。 如业主发现租户拖欠物业费用,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向其追讨补缴。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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