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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租房合同非与房东签订,其是否有效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所签订的住房租赁协议并非与房屋所有权人直接签署,那么该份契约并不一定具备法律效力。
然而,倘若签订者已取得房主的明确授予权限,则其在此时全权代表房主签立之条约便可视为具有有效性。
反之,若此签署方并无得到房主的许可授权,那么该份契约之效力则将处于一种待确认状态。
此后倘若房东对此类租赁协议予以认可,那么合同便会生效;
但若对方并未对该等契约进行任何追认行为,则该合同便无法产生有效之法律效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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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1 15:5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