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害优先购买权的买卖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确保侵犯优先购买权之买卖合同有效性的前提下,尽管承租方有权请求出租方担负损害赔偿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买卖合同将被宣告无效。
当出租人决定出售租赁物业之际,必须在出售行为实施前的适当时间范围内向承租方发出通知。 承租方依法具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资格,此即所谓承租方的优先购买权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八条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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