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东未经我同意开了我的房门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东未经允许而擅自开启房屋之门进入,该情况下,租户有权要求退租。
《宪法》明确规定了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非法搜查或非法入侵公民的住宅,这其中所涉及的住宅范围既包括自有房产,也涵盖了租住他人的房屋。 因此,即便身为房东,在租户居住期间,若要进入其租赁的房间,亦须得到租户的许可。 擅自保留房门钥匙并进入房屋进行检查,这种行为不仅是对房屋承租人的极大不尊重和不信任,更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九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按照租赁合同约定,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第二十四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二)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三)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四)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五)拖欠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 (六)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七)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第三十四条 房屋租赁管理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的,由所在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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