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合同可以不登记备案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房屋租赁合同的备案并非强制性要求。
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后的三十个自然日之内,租赁双方有义务共同前往租赁房屋所在地区域的直辖市、市或者县的人民政府建设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若双方未能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进行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这并不影响该合同本身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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