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的商铺有后门,租房人是否有开关的权利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某些情况下,租户所享有的权益甚至超越了房主。他们可以通过签订合法的租赁协议,获得该房屋暂时性的使用权,同时也依法享有共同部分的使用权和收益权,以及接受物业服务等方面的应有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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