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转让使用权是出租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并非如此,租赁与转让实乃两个迥异的概念。
转让乃是将某物出售之意。 使用权转让则是指个人自愿将自身所拥有的使用权有偿地赋予他人,而租赁是指权利所有者与承租方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将使用权出租予后者的法律行为。 此种方式的主要特征在于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发生转移,并且按照预先约定的周期进行租金的逐次计算及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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