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沈阳公积金提取条件2025是怎样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申请者需履行一年及以上的住房公积缴存义务且保持不断续缴状态方能办理相关提取手续;2、对于购买、建设、翻新以及大规模装修自有住房等情况,亦可考虑进行提取操作;3、进行法定离休或退休程序后的个体具备此类条件;4、若完全失去工作能力并与就业单位结束雇佣关系,也可以申请相应的提款服务;5、成功出国定居者,符合该类提取条件;6、在还款期限内的购房贷款本息,可以申请使用此项服务;7、家庭房租超出收入总额明确规定比例时,同样允许提出该类申请。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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