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签租房合同押金可以要求退还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租房未签订书面合同而产生的押金退还问题,我们应当明确,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承租人都有权要求出租者予以退还所缴纳的押金。
如果承租人和出租者在此期间发生了争议,并试图通过自行协商来解决问题,但未能取得共识,那么承租人可以寻求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或者公安局派出机构的协助和调停,以达成双方能够接受的解决方案。 若经上述途径解决无果,则承租人还可根据其当初支付押金时留下的银行转账流水、票据或其它证明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权利,并请求出租者全额退还押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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