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公贷的公积金可以用老婆的公积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男性用户申请商业贷款时是允许提取其妻子的住房公积金的。
以下所述是我们为您详细列举的一些可受理的情况: 第一点,个人及另一半在购置、兴建、改建或者翻新自住房产方面存在资金需求; 第二点,针对已有的房产进行贷款还款付息; 第三点,因为租赁房屋以供自住而需要支付租金; 第四点,自身本人或是其配偶、父母、儿女患有重大疾病并导致整个家庭的经济状况陷入窘境; 第五点,因遭受突发性自然灾害而引起的生活困境; 第六点,个人及其家属已经被纳入到城市的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当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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