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合同最长多少年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房屋租赁期间的最长期限,以及续订租期合同的规定期限,均被规定为二十年①。
这条规定的含义是,在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前提下,每次签订的租赁协议中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允许超过这个时长;而不是说在多次订立租赁合同或多份租赁合同的情况下,总计的租赁期限不能超过二十年②。 当房屋租赁期间到期以后,若各方当事人希望重新签订租赁协议,那么新协议的租赁期限应从续签之日开始,也同样不能超出二十年之限③。 这条规定的意义在于,如果房屋的租赁期限超过了二十年,并不会导致整个租赁协议失效,但是超过这部分期限则会被视为无效,具体来说,就是租赁期限将会被认定为以二十年整来计算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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