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付租金和支付租金有什么区别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付租金和支付租金没有区别。二者是指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交付给出租人,以履行租赁合同的义务。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租金应当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与方式支付,承租人没有按时交付的,可能面临违约责任和法律诉讼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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