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户的个人申请怎么写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户口迁移所需的材料如下:
1、迁移申报材料: 迁移户口申请; 接收单位证明; 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 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 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2、此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自建房: 土地使用证; 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有关材料。 (2)购买成套商品住宅: 商品房购销上税发票原件(留存复印件)。 (3)单位租赁给本单位职工使用的公有住房: 单位证明; 收取房屋租金发票或有关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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