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沈阳廉租房该怎么申请?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2.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初审意见,并报送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3.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并报送给民政部门;4.民政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5.公示结果。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诉。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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