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租人没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船舶,承租人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出租人将船舶延误情况和船舶预期抵达交船港的日期通知承租人的,承租人应当自接到通知时起四十八小时内,将解除合同或者继续租用船舶的决定通知出租人。
因出租人过失延误提供船舶致使承租人遭受损失的,出租人应承担相应损失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海商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出租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港口或者地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租人交付船舶以及船舶证书。交船时,出租人应当做到谨慎处理,使船舶适航。交付的船舶应当适于合同约定的用途。 出租人违反前款规定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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