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金作用有哪几种形式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定金在法律领域的功能与作用,其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形式:
首先是证约作用,即定金能够作为合同成立的有力证明。 其次是预先给付作用,具体而言,在某些类型的合同中,定金可以被视为提前支付的一部分价款。 而最为重要的则是担保作用,它能够有效地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如果交付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其应尽的债务义务,那么他将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反之,如果接受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其应尽的债务义务,那么他就必须向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例如,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如果买方交付了定金,但却因自身原因决定不再购买该房屋,那么他将无法收回已交付的定金; 然而,假如卖方违反了合同协议,不再履行出售房屋的义务,那么他不仅需要赔偿由自己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还需要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 总的来说,定金的设立目的在于提高合同双方履行合同的积极性,并确保合同得以顺利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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