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卖方不卖违约金怎么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产交易领域中,如遇卖方违反约定拒绝出售房屋之事宜,违约金的结算标准往往源于买卖双方所签署的协议条款。
倘若相关合同已经明确加以约定该类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及具体金额,便应遵循合同约定予以结算。 反之,若合同尚未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违约金一般以违约行为实际产生的损害为准则予以确定。 这种损害既包含直接损失(例如买方因购买房屋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也涵盖期待利益损失(如所购房屋未来可能产生的升值空间)。 在处理此类违约金结算纠纷时,法院将全面权衡合同履行状况、买卖双方在此过程中的过失责任及其预计获得的收益等诸多因素。 实际上,违约金一般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量化: 以房屋成交总价的一定百分比作为基数,或参照相同地理位置上同类房屋售价上升幅度之间的差异。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当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害过多时,违约方有权向法院申请适度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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