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完购房合同违约要多少违约金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中所涉及到的违约金数额,基本上是法院或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签订合同时的公平自由原则进行约定。
如果在该项合同中原告和被告并未针对违约金数额做出明确规定,那么参与诉讼或者仲裁的机构便会参照违约行为给对方带来的实际经济损失作为判决依据。 在此所指的实际经济损失应当包含协议得以执行之后原告原本可获取的所有利益,但赔偿总额不得超出被告在签订相关协议之时已经预见的或者说应当预见到的因为违约行为而有可能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