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逾期交房违约金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延期交付房屋所导致的违约金争议中,诉讼时效中断的主要情况有以下几种:
首先是权力方对义务方提出履约之请求,比如通过书信通知、电报通话等形式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其次是义务方承诺愿意积极履行义务,例如明确表达会尽快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再者就是权力方主动发起司法程序或申请仲裁; 最后是与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法律效应的其它事宜,如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民间调解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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