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停贷烂尾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就众多负面影响盘点而言,房屋未如期完工对购房者所承受的压力无疑最为沉重。
除了无法入住新居之外,他们还不得不面对还贷压力与日俱增这一严峻现实。 在这样的情况下,业主有权与合作银行进行磋商,申请暂缓支付房贷的利息及本金,以缓解其生活压力。 (2)、对于此种困境,业主有权向当地有关司法机构提出诉讼,要求解除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以及房屋抵押贷款合同。 倘若法院最终作出有利于购房者的判决,那么购房者将能够立刻停止偿还贷款。 (3)、针对房屋未按预定工期完工的现象,住房和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政府部门在无偿且负有责任地为购房者提供帮助和支持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购房者在面临这类困扰时,应毫不犹豫地寻求这些权威部门的协助,以解决包括房屋烂尾、房贷偿还等诸多棘手问题。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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