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购房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已婚人士在购买房产之时,需依照相关法规政策规定,提交包含夫妇双方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结婚证等在内的诸多资料;
而在拥有子女的情况下,还须额外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文件。 对于尚未成家立业的单身购房者而言,仅需备妥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口簿即可,但请注意,若户口所在地为集体户,则务必提交加盖专门印章的永久居留人员登记证原件以供审核。 然而,若购房者并非本地居民身份,除上述基本材料之外,还需另外附上过去三年期间累积满两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详细记录作为进一步验证资料。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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