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门面房面积差国家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新建商品房面积误差问题的解决方案,通常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这一规章制度的要求,若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房屋建筑面积与最终进行产权登记时所确定的实际建筑面积存在差异,则应以产权登记面积作为最终的结算标准。 倘若面积误差的绝对值超过了3%,那么购买方将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而如果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则在3%以内(包括3%)的面积误差部分,其对应的房价款项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进行多退少补的调整; 至于超过3%的那部分面积误差,其对应的房价款项则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承担,且所有权归属购买方所有。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测绘成果以及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已经登记的房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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