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到期不交房找哪个部门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则这属于相关地区建设部门或房管部门的管辖范畴。
在我国,住房和建设主管部门设立了专门的管理科室(亦即开发办公室)负责监管房地产开发商的营运活动。 当开发商无法按时交房时,购房者可通过向其发送书面催促信函,与之协商并确定最后的履约期限,以期促使开发商尽快履行合同义务。 自催促日期开始满三个月后,如开发商仍未履行合同,购房者有权行使解除权,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同时对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进行相应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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