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房购买需要注意哪些合同内容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商品房在进行购房交易时,其支付款项是根据所占用的建筑面积来决定的,这个建筑面积包括了私人占有使用的套内建筑面积及公共区域所需要分担的共享面积两个部分。
因此,合同条款中必须明确表明各个区域的具体面积,以及在建筑面积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套内建筑面积可能产生的偏差及其处理方案,同时还需对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都存在偏差的情况作出相应规定。 然而,实际交付房屋时,常常会出现建筑面积增加,但增幅不超过3%,而套内建筑面积却有所缩减,公共区域的分摊面积则相应扩大的现象。 为了防止这种对购房者不利的情况发生,合同条款中应当明确规定套内建筑面积的最小值,以及公共区域分摊面积的最大值,例如设定为2%,并且要明确规定如果超出这一范围应该采取何种措施,如选择退房或者不退房; 如果选择退房,那么需要明确列出所有相关的费用,如果选择不退房,则需要明确规定违约方需要承担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八十六条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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