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决书借名买房怎么写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借用他人姓名进行购房贷款,可在相关协议中明确规定原因,即无法获得购房资格;
同时应详细规定购房资金的支付方式,如指定通过银行转账,并需注明相关银行账号信息等; 对于贷款的偿还环节,也需要在协议中明确标注为每月按时将款项转入作为名义购买者的还款账户内; 而关于所购房屋的所有权问题,则必须在协议中明确予以说明,即房屋的实际所有权属于实际出资方。 在签署此类借名贷款购房协议时,务必注意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名义购买者擅自处置该房屋,通常情况下,可以采用设定抵押权并实际占有该房产的方式来实现这一目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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