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资阳购房交定金后买方违约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房过程中,如若预先交付定金而违约,倘若不曾签署购房合同,那么通常而言,并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责任。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已预先支付的定金将无法退还给您。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所载明的内容,当出卖方以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方收取定金,以此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时,若由于当事人一方的原因未能成功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则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定金的规定进行处理; 若因非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顺利订立,则出卖方有义务将定金全数退还给买方。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在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或者约定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赔偿额的具体计算方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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