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签合同上写的预售有问题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买预售房地产时签订的是预售合同是完全符合法规和商业惯例的行为。
根据国际公认的定义,预售合同特指由购房者(预购方)与销售者(预售方)通过协商共同拟定的一份契约,其中,购房者需提前支付部分或全额价款作为预付款项,而销售者则承诺在未来某个特定时期内如约交付产品。 双方在此基础上达成有效共识后,该合同方可正式生效。 因此,预售合同中含有“预定”的意味,即开发商需要严格遵守约定的时间节点向消费者提供房产产品,且应按照预售合同所载明的价格、建筑材料、品质标准、规格大小、履约期限以及履行地点等各项条款来履行合同义务。 同时,预售合同也具有法律约束力。 若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向消费者交付房产产品,则应当退还已收取的款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在购买预售房产时,务必仔细审查开发商是否持有合法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只有取得许可证之后才能进行网络签约,这也是日后顺利办理房产证的重要前提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建设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监会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样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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