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从普遍情况来看,开发公司延迟交房通常可归因于两大类别:(一)合理延迟交付。
合理延迟交付多为由施工进度滞后或相关政府审批手续推迟、城市配套设施建设延误等因素所引发之房屋交付期限延长现象。
此种延迟交付乃属商品房交付日期的推后,购房者需给予开发商一定程度的宽缓期,待时过境迁便能顺利收取房屋;
(二)非合理性延迟交付。
非合理延迟交付往往源于开发商资金实力薄弱、相关政府审批手续违规且无法获得批准等因素,从而导致开发商无法按时或短期之内实现房屋交付的场景。
在诸多不可抗力因素中,常见者如下:1、自然灾害,诸如洪水、地震等人力难以抵挡的灾难事件;
2、政府行为,如政府发布禁令、实施征收、征用等措施所引发的状况。
值得广大购房者关注的是,政府行政机构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出台新的行政法规及其他政策性文件,例如近期新颁布的房地产限购令等。
3、社会环境因素,如战争、停工、暴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