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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延期交房怎么维权开发商破产了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房屋租约到期之时,开发商未能如期交付房屋,此时可能面临开发商宣告破产的局面。
在此情况之下,作为购房者理应尽早启动民事诉讼程序,以求得相应的赔偿金。
我们强烈主张购房者不宜选择向开发商退还所购买的房屋,因为那些拖欠工程款项的开发商通常已经陷入财务困境,无法满足购房者的诉求。
如果选择退房,购房者往往只能收到开发商开具的收据或欠条,而非购房款本身。
这意味着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交易关系将转变为债权债务关系。
若开发商最终因资不抵债而宣布破产,其资产将由法院进行拍卖,在此情况下,相对于其他普通债权人而言,购房者更易获得清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后,需确定债权申报的期限。
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开始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天,最长则不得超过三个月。
针对开发商延迟交房的问题,购房者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关于违约金的具体金额,一般情况下,双方在合同中已有明确约定的,应依照“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的原则,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执行;
若合同中未作约定,则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准。
然而,尽管逾期交房的违约金并无统一标准,但合同中的违约金比例并非固定不变,可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之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据此,若房产公司逾期交房给购房者带来的损失远超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购房者有权请求人民法院适度予以提高,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来确定违约金,进而要求房产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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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4 8:2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