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预售合同能提公积金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样具有提取公积金的效力。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除却购房合同外,还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购房所得款项的发票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原始原件以及复制件,同时亦需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其复印件等必备资料。 依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明确规定,职工在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况下,均可申请提取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1)购置、建设、翻新或大修自有住房; (2)达到法定离休、退休年龄; (3)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4)出国定居;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6)家庭租金支出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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