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买了现房怎么是预售合同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它特指商品房预售方与预购方之间达成的一种书面协议。
按照这份协议,商品房预售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向预购方转让商品房的所有权,而作为回报,预购方需向预售方支付定金或者部分房款,并且在规定日期前接收商品房。 商品房预售制度则是房地产开发商将尚未竣工验收的房屋预先销售给购买者,购买者在此过程中需要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项的一种行为。 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预购方通常会以分期方式支付房屋的价款,这一做法与分期付款买卖相似,然而,它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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