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罗马假日延期交房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对于已经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定金的购买者,在开发商未能如约履行交货义务时,他们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请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购买者希望解除购房合同,则应向开发商发送书面的房屋催交通知书。 若开发商在收到通知后的三个月内仍然无法完成房屋交付,购买者可依法要求解除购房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交付给购买者。 若未能按时交付,房地产开发企业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同时,该法第三十一条也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设有样板房展示,则必须对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以及装修等方面与样板房进行详细说明。 若未进行说明,则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与样板房保持一致。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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